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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为规范北京春风公益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信息公开行为,保护捐赠人、志愿者、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,促进基金会慈善工作健康有序开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(以下简称《慈善法》)、民政部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》等规定,制定信息公开制度。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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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为了加强本单位的证书管理工作,确保证书的法定性、权威性、效用性和安全性,制定证书管理制度。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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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基金会印章包括基金会公章、基金会财务专用章和理事长签名章。为了加强对本基金会印章的管理,明确印章使用权限,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妥善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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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为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加公益活动、推动公益事业,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管理,特制定本方法。志愿者(Volunteer,也称志愿人员、义工、志工)是指不以物质酬劳为目的,基于良知、信心和责任,利用自己的时光、技能等资源,自愿参加本基金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,无偿为本基金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和协助的人。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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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保证本基金会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确保基金会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基金会和非关联理事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北京春风公益基金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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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积极做好应急处突预案准备工作。预防是最有效的应对风险的策略。公益慈善组织要把建立预警防范机制、制定应急处突预案摆上重要的工作位置,强化对不同性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判,有针对性结合“98洪灾”、汶川地震以及非典疫情等突发灾情的案例,制定在面对自然灾害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,公益慈善组织应急处置的工作预案,适时组织进行情景演练,从而做到未雨绸缪、有备无患。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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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春风公益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内部管理,切实加强制度建设,以确保基金会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,根据《北京春风公益基金会章程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是指基金会全体理事、监事,报告义务人应该在获悉有关信息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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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为树立基金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,促进基金会全体员工诚信从业、廉洁自律,特制定本规定。本规定适用于基金会全体员工。 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规章制度,依法经营、廉洁从业、诚实守信,全心全意地为基金会工作,切实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。......